项目概况
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FZX2025032(NBMC-20252313)
项目名称: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330000
最高限价(元):1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运维服务,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前成为注册供应商。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
(3)投标人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标注并盖章后,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规定密封包装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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