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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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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1 2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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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FSYS1013

项目名称: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北片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拆除工程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北片区1(项)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北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乐从镇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综合治理项目-北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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