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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新乡市人民路综合楼和市民中心综合楼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新乡市人民路综合楼和市民中心综合楼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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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1 22: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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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新乡市人民路综合楼和市民中心综合楼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40
2、项目名称: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新乡市人民路综合楼和市民中心综合楼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373,000.00元
最高限价:25373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40-1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新乡市人民路综合楼和市民中心综合楼能源费用托管项目253730002537300025373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5373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新乡市人民路综合楼和新乡市市民中心两栋建筑开展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内容及要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及地方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节能改造后能效提升不低于8%;公共建筑质量标准:符合能效提升测评标准,能效提升不低于8% ;
5.4能源费用托管目标:与能耗基准值相比,年综合节能率不低于8%;
5.5各项节能改造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5.6服务地点:新乡市人民路综合楼、新乡市市民中心综合楼。
6、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1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8日 至 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5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大厅第五开标室机位(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5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大厅第五开标室机位(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4、采购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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