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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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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31 1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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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房产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智慧山A座,建筑面积为13516.78平方米,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办公家具齐全,具备拎包入驻要求。本项目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30.7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智慧山A座办公楼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本次租赁面积13516.78平米。现为滨海高新区华苑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该项目符合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条件和入驻人数需要。按照实际办公的需求,租赁智慧山A座办公楼作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使用。智慧山A座唯一的产权及经营单位是天津物产基建物资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租赁天津物产基建物资有限公司所有的智慧山A座办公楼。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物产基建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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