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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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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31 04: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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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3686-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9956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0.6266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维修内容主要是对原香漫谷、新里程、乐活家园、花都苑等10个小区人防工程进行渗漏水治理,对锈蚀严重的人防防护设备、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维护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27至2025-06-03,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并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无须到达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5-06-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无须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3、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 建筑业。

4、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5]128 号

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1月11日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6、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 建筑业。

7、质疑方式、联系人及电话:赵莎莎,电话:13811128604;

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诉处理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准许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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