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公开比选涉案电子设备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提升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证能力,确保执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权威性,我单位拟委托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涉案电子设备检测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涉案电子设备及电子数据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三、服务内容
1.对涉嫌串通投标案件中涉及的计算机、硬盘、U盘等电子设备进行司法鉴定级数据检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电子数据提取与固定;
3.被删除或被隐藏数据的修复;
4.操作行为痕迹分析(如文件创建、修改、复制、打印、外接设备使用记录等);
5.MAC地址、设备序列号等软硬件信息比对分析;
6.出具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确保其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效力。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升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或“电子证据鉴定”;
3.配备具有相应司法鉴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鉴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司法鉴定执业证;
4.具备完善的数据保密制度,能够确保案件信息和数据安全。
五、服务期限与方式
1.服务期限:两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服务需求决定是否续签;
2.服务方式:按次委托,响应快速。接到委托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相应鉴定设备材料须由服务机构指派专门人员至我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提取;鉴定工作完成后,需在出具鉴定意见书的同时,将全部涉案设备及材料安全、完成地自行送回至我单位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3.从设备接收至出具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复杂案件可适当延长,须提前书面说明);
4.年度预计检测量:20至25台(次)。
六、报价要求
1.报价采用“按次计费”方式,每台(次)检测服务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 2,500元;
2.报价应包含人工、设备、差旅、鉴定意见书出具、税费等全部费用;
3.请提供详细报价单及服务承诺。
七、比选方式
通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公告,采用“低价优先”原则,综合审查资质与服务能力后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如报名单位仅一家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可直接确定为服务单位。
八、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17:00止;
提交方式:将以下资料提交至389160931@qq.com邮箱:
1.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鉴定人员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有)
5.服务方案及响应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报价单(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7.数据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0502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2025年9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5/9/24/art_1229322076_4685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