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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购买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四次)的询价公告

剑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购买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四次)的询价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28 1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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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购买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2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5-X1-00769-JCXZ-0012

项目名称:购买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18

最高限价(万元):18

采购需求:执法执勤用车1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2.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 10% 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如采购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 的扣除(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1)购买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四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4 06:00至2025-09-0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2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9-12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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