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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新闻中心视频制作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清华大学新闻中心视频制作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28 0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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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50209号/BMCC-ZC25-0893(招标文件编号:清采招第20250209号/BMCC-ZC25-0893)

二、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新闻中心视频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方叙事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甲1号院5号楼3层3180室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东方叙事传媒(北京)有限公司04包新媒体产品类为提升新闻中心视频制作的专业性和传播效果,高质量完成视频类宣传工作,满足多元需求,以展现学校风貌、传播校园文化、提升正面宣传效果,计划对一个年度内新闻中心的视频制作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所出作品根据采购人用途不同,在学校官方平台发布或其他渠道使用。合同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终执行数量,按照供应商所报单价执行,以合同期内最终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结合当下新媒体传播特点,制作适合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小红书、抖音、快手、B 站等平台传播的视频产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类、采访类、动画类、MV(音乐短片)、互动H5、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VLOG(视频日志)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从根、贾川、陈孟良、孔瑾、苑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3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8月20日

2.中标人评审总得分(总平均分):70.66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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