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人民银行南侧地块苗木处置竞价的邀请函
因池州市人民银行南侧地块土地出让需要,现对该地块苗木处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竞价事宜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人民银行南侧地块苗木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池州市人民银行南侧地块
3.项目内容:人民银行南侧地块苗木处置,处置面积总计约45亩(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竞买人自行踏勘),所处置的树木均归竞得人所有。
4.出让方式:竞价
5.最低限价:1.04万元
6.质量要求:9月20日前将所成交树木移出现场。买受人处置时须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及现场警示标记,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尽量减少对周围人、车交通影响。
处置树木后,要求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包括现场断枝残叶),保证运输沿途道路整洁。
7.安全与责任保障:树木修剪工作属高空作业,危险系数高,买受人须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预防措施。妥善处理好各类电线、电缆与树木之间的矛盾,不得出现剪断、拉扯、刮擦电缆等情况。施工中如出现损坏电力、通讯等管线及道路、围墙等其他设施的情况,需立即通知拍卖人,并承担修复费用及相应责任。苗木采挖、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有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需有意外保险),如发生安全事故和造成损失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8.不提供堆放场地,拍卖成交后,若因存放地无人管理造成标的物中动产部分标的遗失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拍卖价款不予退还,请竞买人自行判断,决定竞买行为。
9.在苗木移除过程中不排除会发生纠纷的可能,故为了本次苗木顺利交付,尽量避免各方发生矛盾,有意竞买者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研判本次苗木的有关情况及瑕疵,提前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参与竞买。
10.标的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11.竞价结果公示后,竞得人需一次性缴纳全部转让金方可签订合同。
12.付款方式:竞得单位竞得后24小时内将全款汇入指定账户。超过48小时未付竞得全款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竞买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买受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买受人:
(1)竞买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竞买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竞买人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报名截止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到安徽省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池州市商会大厦2405室报名。
咨询电话:安徽江辰资产评估事务所13866812928汪主任
池州建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3695694473杨经理
池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办公室 2021370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5时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2000元整(现金、无息),竞买现场缴纳给池州建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竞得现场退回;合同签订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主要是保证买受人服从管理、按期运出并确保周边建筑受损得到及时恢复,买受人若完成采挖、装运工作且无违约行为,委托人建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在5日内退还买受人。
五、竞价程序
1.第一轮报价(资格性与初步报价):所有已报名的合格竞买人于2025年9月10日15时在指定场合提交首次密封报价。现场开启所有报价,公布各竞买人名称及报价。此轮报价旨在确定进入最终轮的候选者。
2.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首轮报价结束后,将组织进入最终轮的候选竞买人进行第二轮密封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首轮最高报价。
3.定标原则:现场开启第二轮密封报价,并当场宣布报价结果。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终竞得人(买受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当场由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第三次报价),直至产生最高价者。
4.候选人的确定:在二轮报价结束后,有效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第一候选人,有效报价次高者被确定为第二候选人,有效报价第三高者被确定为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原则上仅与第一候选人进行合同签署事宜。
5.第一候选人资格的审查与放弃:甲方将在竞价结束后对第一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若审查发现其不符合本邀请函第二章规定的“竞买人资格”,则其竞得资格将被取消。第一候选人须在甲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24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竞买结果并按时支付全额款项。若其明确表示放弃,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未按时签署合同,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6.递补规则:若第一候选人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甲方有权按以下顺序启动递补程序:甲方将直接顺位确认第二候选人为新的买受人,无需重新组织竞价。若第二候选人同样放弃资格或因故不符合条件,甲方可继续顺位确认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最终的买受人。若所有候选人均放弃资格,甲方有权宣布本次竞价失败,并有权重新组织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置标的物。
7.递补后的程序:被递补确认为买受人的候选人,必须完全接受第一候选人的全部承诺,并同样遵守本合同中关于支付、履约等所有条款和时限规定。
8.保证金的处理:第一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后审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后续递补候选人的保证金处理方式同前述规定。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原文地址:https://zjw.chizhou.gov.cn/News/show/755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