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的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
修编研究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的公告
各参选单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我厅拟通过综合评分比选方式遴选承担《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服务项目供应商,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本次采购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求:负责《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研究相关工作,主要有:1.建立《规划》修编研究团队,邀请燃气等相关领域专家顾问,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2.开展省内实地调研及省内外电话、书面调研,完成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对原《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2-2030)》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3.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上位燃气规划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规划》修编研究工作,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规划》修编研究初稿(含评估报告及规划文本初稿等,规划期限初定为2026-2035);4.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研究内容,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最终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及规划文本、说明书、图集等),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5.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其他《规划》修编研究有关工作,包括调研出差、参加会议、接受质询及起草材料等;6.《规划》修编研究应服从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9.75万元(含调研差旅、专家咨询顾问、专家评审、资料印刷、会务等费用)。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具体详见评分标准),如综合评分最高且相同的,低价者中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统一密封报送。
(六)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署后预付30%;《规划》修编研究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初稿(含评估报告及规划修编文本初稿等)后支付40%;《规划》修编研究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最终成果(含评估报告及规划修编文本、说明、图集等)后支付余下的30%。
二、报名参选材料及要求
报名参选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以及资格条件与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应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密封报送。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9月4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11办公室。
联系人:姚罗昕,联系电话:0898-65342510、18390898399。
投诉电话:0898-65343710。
附件:评分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