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房地产经纪行业辅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中心拟新招房地产经纪行业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机构,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可前来报名。
二、项目名称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部门名称 | 采购方式 | 最高限价 |
房地产经纪行业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 参照 竞争性磋商 | 不超过3万元 |
三、服务内容、要求、服务合同期限
甲方(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乙方(服务机构)提供以下服务:
(一)专项检查辅助服务:对甲方行业检查提供辅助服务。
(二)政策法规培训:甲方委托乙方聘请行业内专家对全市房地产经纪人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培训。
(三)经纪纠纷调解: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行业矛盾化解、纠纷仲裁。
(四)行业分享及表彰会:甲方委托乙方对行业组织开展分享及表彰会。
(五)诚信档案建设:协助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台账。
(六)备案证书办理:协助办理备案证书。
(七)开展随机抽查:甲方委托乙方制定随机抽查计划。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况。
五、响应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响应性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②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文件)
(1)服务方案
(2)报价函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7日(9:00-12:00,14:00-17: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2、现场报名地点: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1007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10733。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且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材料密封送达指定报名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密封文件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等
(1)时间:待公告期满后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地点: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1008会议室
(3)联系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15982812407
(4)流程:由市住保中心项目采购小组,根据各服务供应商的方案和报价,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竞争性磋商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中标单位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日后签订正式合同。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2025年市住保中心-房地产经纪行业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实施计划方案(1).doc
0721-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房地产经纪行业辅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x.docx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xinwen/show/3907a96e9a3b7f4971864a5e105de4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