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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与温州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日报)媒体战略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2025年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与温州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日报)媒体战略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25 04: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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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5年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与温州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日报)媒体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与温州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日报)媒体战略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是温州市委宣传部主管的市级新闻传媒单位,拥有“四报一网一刊一端”“五频率四频道”以及50多个新媒体账号等媒体平台,其中“温州日报”是中共温州市委机关报,承载着市委中心工作宣传报道重任,是浙南地区权威综合性日报和温州地区唯一的政经大报,以“主流、权威、实用、好看”为办报理念,发行覆盖面最广,报社拥有一支政治素养、专业素质高的采编队伍,其中正高职称人数18人,副高职称人数94人,能够权威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
近年来,瓯海区与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温州日报”开展新闻宣传战略合作,宣传成效显著,极大地提高了瓯海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鉴于本次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同时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具有唯一性和特殊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
因此,根据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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