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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朝阳镇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荫县朝阳镇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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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24 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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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722]DLXM[CS]20250010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7,604.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7,604.8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957,604.8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尚志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本公司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2025年4月-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 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4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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