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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临平区发改局、档案馆、人力资源市场三个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临平区发改局、档案馆、人力资源市场三个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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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15 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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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一、项目编号:HZLPZFCG-2025-066

二、项目名称:临平区发改局、档案馆、人力资源市场三个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575000(元)杭州汇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282号二楼201、202室
2总价:808255(元)杭州钱江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灯塔发展大厦北楼6楼611室
3总价:1243200(元)杭州汇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282号二楼201、202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临平区发改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临平区发改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临平区人力资源市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临平区人力资源市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3临平区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临平区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思,孙钢(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魏莉,岳霞,翟箴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汇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8.086.074.071.076.079.09.5888.58
1浙江绿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7.073.070.576.579.577.39.787.0
1浙江君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84.071.070.570.080.575.210.085.2
1杭州蓝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9.069.067.569.578.572.79.6982.39
1浙江巨诚安保服务有限公司78.070.070.573.565.071.49.6781.07
1诚泰华厦安保服务(杭州)有限公司52.054.054.051.553.052.99.5262.42
1浙江邦泰安保服务有限公司25.524.520.524.523.023.69.533.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杭州钱江人才开发有限公司80.088.072.068.078.077.29.8287.02
2浙江巨诚安保服务有限公司77.065.067.070.071.070.09.9279.92
2浙江绿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3.063.063.065.072.067.210.077.2
2杭州蓝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1.062.063.064.069.065.810.075.8
2浙江壹心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7.235.245.235.244.241.49.851.2
2浙江睿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9.029.037.028.038.034.29.844.0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杭州汇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0.587.076.575.075.578.99.5588.45
3浙江绿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2.568.069.077.079.575.29.6984.89
3浙江君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84.066.069.072.581.074.510.084.5
3杭州蓝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0.067.066.071.577.072.39.6981.99
3浙江巨诚安保服务有限公司79.066.569.077.064.571.29.5880.78
3诚泰华厦安保服务(杭州)有限公司54.548.551.547.553.051.09.6560.65
3浙江邦泰安保服务有限公司26.024.521.525.029.025.29.534.7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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