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13 01:31:53

1元

限时优惠价

立即下载
文档部分截图

公告信息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750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进行更正,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5日08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6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2620667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源均通过网络等公开合法渠道获取,该资料仅作为阅读交流使用,并无任何商业目的,其版权归作者或出版方所有,本站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赔偿,在本站咨询或购买后默认同意此免责申明;
     法律责任:如版权方、出版方认为本站侵权,请立即通知本站删除,物品所标示的价格,是对本站搜集、整理、加工该资料以及本站所运营的费用支付的适当补偿,资料索取者(顾客)需尊重版权方的知识产权,切勿用于商业用途,信息;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