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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项目第三方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2025-06-06 08:54:37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系统第三方软件测试、等保测评、密码测评、项目审计、项目监理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项目。

二、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302 审计服务、B0602 工程监理服务、B0701 评审服务。

四、预算资金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经费为200000.00元。

五、购买内容

项目审计、项目监理、等保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试、密码测评服务。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限

三年。

八、实施步骤及方式

(一)实施步骤。按照有关规定,该购买服务计划已报局领导同意;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组织实施;对于拟签订的服务合同,经局法规处把关,并按局合同签订程序审核后,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

(二)组织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控采购领导小组配合项目实施部门组织项目采购;加强购买合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合同;监督承接主体按照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格按照财务部门规定、局内控体系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5-06-04/49859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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