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且末县红枣有机认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CHZFCGCS2025-022号
项目名称:且末县红枣有机认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93600
最高限价(元):893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且末县红枣有机认证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8936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计划认证有机红枣5万亩。费用包括:1、红枣基地认证费用5万亩;2、养殖3个单元、大蒜、红枣加工;3、红枣单元样品托运、检测费用38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并交付验收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之前。
本项目(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的委托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资格;
(2)在最近一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有机产品认证领域认证有效性抽查中,供应商认证的主体未有抽检不合格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5)投标单位(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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