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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通天河大队阳光棚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2025-05-08 08:41:11

比选编号:XZLL2025043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通天河大队阳光棚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安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通天河大队阳光棚维修改造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安发改发〔2024】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安多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通天河大队院内改造324.23㎡,其中建筑装饰工程含拆除阳光棚322.06㎡,新建阳光棚324.23㎡,地砖地面恢复84.85㎡等,安装工程含灭火器、灯具及线路、防雷接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应急经费工会经费、公用经费中支出,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安多县境内;

2.5计划工期: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信誉良好;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资质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农牧民建筑施工资质;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00至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北京西路171号2栋14号)。

4.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上截图。

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

5.2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

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北京西路171号2栋14号

联系人:马玉瑶

电话:17628089114/0891-6650511(请在上班时间拨打)

比选人(盖章):安多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zbgg/202504/t20250427_475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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