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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更正公告

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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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2-25 2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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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2025-06-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00-006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0:00时,改为2025年6月9日上午9:00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12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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