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燃气老化管道项目和带病运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测评估技术咨询服务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燃气老化管道项目和带病运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测评估技术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
单位名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701 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
四、预算资金
费用由2025年昆明市燃气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检查技术咨询专项资金中列支,资金总额25万元。
五、购买内容
为确保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燃气老化管道项目、燃气设施带病运行整改的工作任务,燃气行业管理部门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昆明市燃气老化管道项目、带病运行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抽查、检测、评估工作,实现重大安全隐患100%整改,燃气安全隐患数量显著下降,违法违规占压、包裹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规模大幅降低,保障全市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内设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燃气气质检测的相应资质;
(六)具备提供服务必须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技能。
七、项目实施组织方式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我单位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加强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服务合同;监督承接主体按照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局内控体系规定,支付进度款项。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5-04-17/49689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