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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污泥脱水改造提升项目运行维护(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抚宁区污泥脱水改造提升项目运行维护(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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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2-20 0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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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一、项目编号:Z1303062500152301

二、项目名称:抚宁区污泥脱水改造提升项目运行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编码
秦皇岛绿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街道翠岛天成21-2-3029113030239890683X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优惠价/入围价
秦皇岛绿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抚宁区污泥脱水改造提升项目运行维护对抚宁区污水处理厂院内污泥脱水改造提升设备进行运行和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要求污泥含水率为63%以内。对抚宁区污水处理厂院内污泥脱水改造提升设备进行运行和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要求污泥含水率为63%以内。符合环保及有关规定一年运营期或合同总价,二者先到为准,则合同终止。1680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海滨,孙海霞,刘生,宋明,陈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44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其1.5%计取,100-500万元部分按其0.8%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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