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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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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2-18 18: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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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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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在北京地铁、公交系统、城市户内、户外宣传平台全年投放南阳城市形象广告,以“南水北调 源起南阳”“南阳,一个值得三顾的地方”两个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南阳的厚重历史、璀璨文化、自然景观、产业发展和投资潜力,旨在精心塑造和不断提升南阳市的城市形象,大力倡导和弘扬南水北调工程中所彰显的无私奉献精神,广泛传播南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繁荣的文化旅游产业,以提高南阳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包1为地铁1、2、10号线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包2为地铁4号线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包3为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包4为公交车内移动电视联播网、楼宇电视联播、户外大屏广告。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2612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地铁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以及公交车内移动电视联播网、楼宇电视联播、户外大屏等广告服务为独家经营项目,必须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经过专家组深入论证和细致讨论,确认该项目具有特定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包1: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包2: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包3: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包4: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
2.地址:包1: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三办公楼1202室;包2: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包3: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6号;包4: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青龙胡同1号801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尹航南阳市招标投标协会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石磊南阳市卧龙区文化馆副馆长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谢涛河南震世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9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1月19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25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总预算426.12万元,其中包1预算金额118.5万元,包2预算金额30万元,包3预算金额114.72万元,包4预算金额162.9万元。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或河南中科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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