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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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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2-15 2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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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公安监管所为有效解决患有疾病在押人员治疗问题, 减少被监管人员病亡的发生,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开展而产生的医疗住院费用,服务期限一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144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5年11月24日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设置公平合理、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不存在文件瑕疵,公开招标失败,有效响应供应商仅一家,且市场无更多竞争选择。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涉及国家安全,为满足采购人需求,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80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李斌洛阳环锋资源有限公司主管技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健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副研究员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程元洛洛阳市洛铜医院副主任医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5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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