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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建局关于反馈2025年珠海市绿色建筑检查情况的函

2025-11-19 09:16:55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区质监站,市绿色建筑协会,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珠海市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文件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14-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绿色建筑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检了16个项目,包含8个已经完成绿色建筑验收的项目和8个未完成绿色建筑验收且处于装饰装修阶段的项目,其中香洲区5个项目、金湾区4个项目、斗门区4个项目、高新区3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向检查对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分别为斗门区市民服务中心、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工程、卓越旭辉江屿海花园(北地块商业)。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区(功能区)绿色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的主要控制项落实情况。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各区(功能区)在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文件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方面能紧跟政策调整,绿色建筑质量控制和验收程序有序开展,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图审查文件较为完整,主要技术措施在施工图中表达基本合理,但也存在项目绿色建筑的施工方案、监理方案针对性不强,难以有效指导现场绿色建筑施工,以及个别项目仍有违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重要技术措施条文的情况。

其中有两个检查情况较好的项目。一是正方深悦湾花园-A区域(三期),检查时已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该项目绿色建筑的施工方案、监理方案齐全,项目现场警示和引导标识设置齐全,无障碍步行系统设置连贯,公区照明系统采用分区、定时控制,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较为到位。二是珠海洪鹤中学(暂定名)主体工程,检查时已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该项目绿色建筑的施工方案、监理方案齐全,项目现场警示和引导标识设置齐全,无障碍步行系统设置连贯,各项检测资料齐全,采用了高能效的空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较为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理解有待加强,执行落地不够到位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对《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充分,如部分项目未按照要求完善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利用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将数据上传至珠海市建筑节能能耗监测平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后未及时申请绿色建筑评审。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和监理方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这两份关键资料存在缺失、错漏或内容不够翔实。

(二)主体责任意识薄弱,绿色建筑重视不足

一是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绿色建筑的重要性认知存在不足,对自身承担的绿色建筑主体责任界定模糊。如部分建设单位未能发挥主体责任,未能有效开展对项目各项绿色建筑措施落地的监督工作;部分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未能严格对标绿色建筑相关规范标准,制定项目的绿色建筑施工方案与监理方案导致技术措施难以有效落地;部分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开展技术交底不够全面细致。二是部分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深度存在不足,设计人员对绿色建筑核心概念理解模糊,存在设计方案随意变更、变更手续的情况。如设计资料中未明确楼板隔音构造,或标注的隔音构造与现场施工、检测报告存在出入;给排水系统图中最高层减压阀设计不符合实际使用需求;屋顶装饰构件设置不合理,影响建筑绿色性能与整体功能等。

(三)未严格执行规范标准,部分技术措施未能落实

部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有关规范标准,个别项目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完成后,仍有部分措施未施工完成等,还有部分项目施工尚未完成便撤下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绿色建筑主要技术措施公示牌,未能充分起到向公众公示作用。

三、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各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组织各责任主体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向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整改结果。

(二)要求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此次检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于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全流程管控,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为指引,紧扣《珠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中“以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建设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绿色建筑全流程管控。一方面,严格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文件要求,将《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4年版)等规范落地实施与专项规划阶段性任务挂钩,明确各年度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率等量化指标;另一方面,加强施工过程动态监管,将定期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对未按要求实施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各项绿色建筑措施落地生效,提升工程质量。通过“以查促改、以评促优”的机制,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推动绿色建筑工作与城市发展规划同频共振,为“十五五”期间珠海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绿色建筑工程质量

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要深刻领会“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筑牢工程质量安全底线”要求,以本次检查问题为警示,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建设单位要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设计单位要提升绿色建筑设计深度,做好绿色建筑交底工作;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过程管控,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同时,各单位要主动开展常态化自查,排查薄弱环节、完善管控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质量,满足市民对建筑安全舒适、绿色智慧、节能宜居等性能的更高期待,助力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实现。

(三)加强政策宣贯,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政策宣贯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专项规划解读有机融合,重点做好《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4年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宣贯,同时积极谋划各区在“十五五”期间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政策、具体要求与发展方向,让行业清晰把握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此外,通过案例教学、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各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法律意识,确保绿色建筑要求切实落地。行业协会要紧扣当前绿色建筑推广的痛点难点,加强绿色建筑、低碳技术、智能建造等领域培训,组织行业专家为项目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为珠海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人才保障。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853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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