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建局关于对《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2025-09-19 08:33:16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邮箱:qdszfbzzx@qd.shandong.cn。
(二)信函。请邮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甲,邮编:266002。请在信封上注明“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联系电话:0532-82662520。
附件: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509/t20250917_102351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