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2〕233号),由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8月25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027-87897435
邮箱:1512985956@qq.com
邮寄单位: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6号
邮编:430071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9日
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起草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下称“《规范》”)结构严谨,使用广泛,内容正确,其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容无矛盾,是一本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恨强的地方标准,对建筑地基基础技术的应用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目前,国家出台了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依据的部分国家和行业的上位规范进行了修编,需要对《规范》进行相应修改。且我省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和技术进步,也需要补充和完善《规范》部分内容。
本次《规范》的编制是2022年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立项,由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及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编写的,对省内地基基础的基本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和检测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规定,为我省地基基础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及图审方面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
修订后的《规范》分为18个章节,1至4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第5章为基本规定,第6章为岩土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第7章为天然地基的设计计算,第8章为软弱地基,第9章为地基处理,第10章为山区地基,第11章为特殊土地基及特殊场地,第12章为桩基础,第13章为基础,第14章为地基基础抗震设计要点,第15章为地基基础施工,第16章为轨道交通工程与邻近建筑,第17章为检测与监测,第18章为标准的实施及评价,最后是一些表格类的附录内容。与上一版DB42/242-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修改原规范中强制性条文,修编后,本文件变更为推荐性标准。
b)地基基础混凝土材料耐久性的基本要求中最大氯离子含量改为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c)补充了勘察工作中岩芯取样数量以及在软土地区进行地基处理时应适当增加静力触探孔数量的规定。
d)调整了荷载分项系数取值所依据的相关标准。
e)补充了红黏土按含水比进行状态分类的规定。
f)删除了原规范第4.1.19条、第6.2.1条、第9.3.8条。
g)调整了既有建筑物加层改造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提高系数。
h)调整了按变形模量估算天然地基沉降量的计算公式,补充了上部结构、基础与地基共同作用分析的规定。
i)补充了深厚软土区域地面沉降以及建筑散水、室外台阶、坡道、地面停车场等沉降防控的要求。
j)补充了采用多种地基处理方法时,处理后地基承载力验收检测的相关规定,调整了混凝土桩复合地基验收检测时桩身完整性的检测数量。
k)补充了应进行专项论证边坡工程的规定。
l)完善了岩溶场地施工勘察、最小桩径、抗浮锚杆和利用岩溶上覆土层作为持力层的地基基础等相关要求;补充了岩溶场地应对场地稳定性给出明确判断的规定。
m) 明确了灌注桩最小配筋率的取值规定。
n) 补充了抗拔桩的相关计算规定。
o)补充了桩身承载力计算时考虑桩身钢筋参与受力的规定,并给出了计算公式;调整了桩身承载力计算时预制桩和灌注桩的工作条件系数取值规定。
p)调整了地下建筑物的抗浮稳定安全系数以及抗拔构件平衡水浮力时的计算公式。
q)调整了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复合地基、桩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建筑物范围。
r)调整了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及勘察要求等相关规定。
s)增加了甲级设计等级天然地基的承载力检测要求,调整了场地存在多栋建筑物时,工程桩验收检测的规定。
t)增加了挤土桩的监测内容,扩大了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范围。
u)补充了附录A中有机质土、泥炭质土、泥炭、砂土、粉土和黏性土的现场鉴别相关内容;调整了附录E中岩石地基、杂填土和花岗岩残积土等承载力特征值部分指标;调整了附录F中钻孔桩桩侧摩阻力和桩端阻力等部分指标。
v)其它局部文字修改和完善。
我们在《规程》立项时已形成了初稿,在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规范》修编的首次会议,明确了修编内容并对各参编单位的修编任务进行了分工,2024年4月11日召集部分修编人员对规范主要章节的修订稿进行了集中讨论,然后将讨论稿分发给相关参编单位继续修改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
目前,《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已将《规程》征求意见稿发给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规范》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507/t20250721_57268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