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前期物业基本服务分项分级标准》意见的公告
2024-11-06 18:23:43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体现物业服务等级,我局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起草了《泸州市前期物业基本服务分项分级标准》,现将《泸州市前期物业基本服务分项分级标准》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建议意见,请于本通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并书面反馈我局。单位、企业意见需加盖公章及留下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需署实名及留下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佘永良
联系电话:2285128 13679681803
联系邮箱:175922987@qq.com
附件:泸州市前期物业基本服务分项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47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