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住建局监管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4-12-10 10:32:11
各旗县区住建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甘其毛都口岸生态环境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于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清单(第一批)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zjj.bynr.gov.cn/zjwtzgg/202412/t20241209_676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