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住建局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驻(入)泸 登记管理的通告(十七) (截至2024年12月3日)
2024-12-10 10:20:4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加强检测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升工程质量加强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泸住建发〔2017〕15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经审查,现将纳入登记的12家检测机构向社会公布。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5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