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通知 12月1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玉林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构建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10个集中整治重点项目有关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25〕8号)文件,我市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流程,督促建筑业企业认真履行信用承诺,切实提升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质量,做好资质审批专项治理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方面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质审批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流程,加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施工劳务备案等资质审批管理工作。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本通知附件相关资质的办事指南流程进行资质申请。
二、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核查
(一)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管理。加强资质申报人员的考核要求,由我局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自申报之日起,企业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技术工人三个月内参与2家及以上不同单位资质申报的,不作为资质标准有效人员考核。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当对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技术工人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由我局核查申报资质中的人员、社保、证书等信息。
(二)加强企业申报资质中的技术人员信息的核实。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我区启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的通知》(桂建人〔2024〕5号)文件,企业申办资质时,企业技术工人需提供在申报时间内通过人脸认证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证书二维码要能识别查询。
三、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动态核查和函询制度
(一)持续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信用监管。施工劳务备案资质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桂建云进行申报,审批部门对备案的申报材料的信用承诺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的电子证书、人员社保等材料,为申报材料核查合格的企业核发备案资质证书,如企业申报材料信用承诺未履约、未购买人员社保、材料无效或通过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不予核发备案资质证书。
(二)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事中监管。对资质申办中频繁出现的相关人员严格核查企业和人员劳动关系,纳入行业重点监管名单,进一步加大对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企业申办资质时盗用冒用人员证照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虚假从业经历及个人业绩等行为,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企业禁止1年内再次申请该项资质;企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严厉打击第三方机构在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申报过程中以欺诈、威胁等手段非法攫取不当利益。对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处理。
(三)持续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实施动态监管核查。持续加强企业经营期间资质动态核查。经核查,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撤回资质。对不满足资质条件的企业已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等情况要纳入重点监管。
(四)切实落实建筑业企业函询制度。资质主管部门可就资质资格申请相关投诉举报、申报材料等问题向企业、个人发函问询,被函询的企业、个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依法配合并如实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经函询,发现资质资格申请中填报内容不实的,将通知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限期时间内整改不通过的将撤销资质。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换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决定,已取消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不予延续。相关企业应按照《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24〕3号)的要求,及时申请证书换领。逾期未主动申请换领的,其资质证书到期将自动作废。
(二)加强资质迁入管理。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如证书的有效期不足1年,我市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核查迁入企业所有人员三个月社保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方可办理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原有资质注销后需重新申请的,我市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核查企业所有人员一个月社保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方可办理资质证书重新设立。
(三)加强企业资质后续监管工作。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应当保持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等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撤回资质。企业应对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证书下载。经核查合格后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施工劳务企业不分等级资质,企业自行登录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平台(网址:https://gxjzsc.gxcic.net/)→办事大厅→资质办理(行政审批系统)中的“企业信息→资质信息”栏目,下载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0775—2660236(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附件: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办事指南
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办事指南
3.施工劳务备案办事指南
4.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登记表
6.试验室仪器设备材料清单
7.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9.建筑业企业资质跨市变更申请表
10.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
文件下载:
附件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办事指南.wps
附件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办事指南.wps
附件3.施工劳务备案办事指南.wps
附件4.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登记表.doc
附件6.试验室仪器设备材料清单.doc
附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doc
附件8.法人委托书.doc
附件9:建筑业企业资质跨市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10: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doc
原文地址:http://zjj.yulin.gov.cn/tzgg/t2624018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