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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2024年第16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3户

2024-11-01 21:20:36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相关规定,陈琼槱等3户家庭因已领取入住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原因,拟取消该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20日(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6日), 承租家庭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电话:2831152。

附件:梧州市2024年第16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3户)

2024年10月28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1陈琼槱450402********0611因已领取入住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2徐志锐450403********0615
3叶永幸450403********0618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2194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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