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运城市建筑业提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建设事业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建市字〔2025〕159号)有关精神,决定对《运城市建筑业提质行动工作方案》(运建市字〔2022〕100号)内容予以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删除第一条“加快企业资质提档升级”中“市内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享受省级奖励政策。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市级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内容。
二、删除第二条“支持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我市安家落户”全部内容。
三、删除第三条“打造建筑业领军企业”中“重组后建筑业年产值达到5亿元的企业,三年内可申请我市骨干建筑业企业。对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市级财政在次年给予进档奖励;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享受省级奖励政策”内容。
附件:关于修订《运城市建筑业提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5/11/27/56981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