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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5-11-24 09:08:30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督促各县(市、区)抓紧抓实抓细落实《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常态化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5年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覆盖7个县(市、区),共随机抽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8个,其中公共建筑工程2个,工业类项目工程1个,住宅工程5个,涉及7家建设单位、8家施工企业和7家监理企业;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7项,一般隐患142项,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6份,停工整改建议书2份。同时建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项目管理人员不履职、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房建市政项目招标投标检查共随机抽检8个项目,涉及5家建设单位、6家招标代理机构,共发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检查整改建议书6份。

本次监督检查对相关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隐患、建筑起重机械管控情况、招标投标行为进行了核查。从监督调研情况看,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均能够认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积极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部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园区工业项目、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面:部门及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力度不足,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的问题突出,如检查藤县的2个项目均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但在施工企业日常自查,监督部门排查巡查的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

(二)建筑市场行为、企业履职及农民工工资方面:部分项目未提供项目前期资料(可研、初设或备案),未提供第三方检测合同及付款凭证。未提供相关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土方、桩基等),无相关付款凭证。农民工发薪率低于100%。未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未正确识别危大工程,部分项目对于发出的监理通知,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整改并回复,无检查通知、整改闭合内容、检查通报等台账。

(三)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方面:未正确识别危大工程;卸料平台两侧与外脚手架之间间隙较大,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楼梯斜板支架立杆采用斜撑方式支撑且水平杆缺失;部分工程施工用电设置不满足TN-S系统要求,未接保护零线;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无消防水泵,水枪,水带等;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未设置临时照明。

(四)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专项整治方面:部分项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明确具体操作规程,没有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和具体管控措施,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不到位。保温材料送检报告缺失,个别项目使用未满足设计标准要求的保温材料。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面:部分项目未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桂建发〔2023〕6号)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的相关计价规定。

具体问题详见附件1—6。

三、处理措施

建议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对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报监报建手续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的、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履职资料弄虚作假的、未能提供相关质保资料的、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发出责令停工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建议对违反《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责任主体,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超过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对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项目、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项目、起重机械存在问题的项目、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详见附件1—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存在招标投标典型问题的4家招标代理机构扣减诚信综合评分(详见附件6)。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安委〔2024〕12号)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安委〔2025〕3号)《梧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宣传执行力度,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督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请各县(市、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桂建通平台、智慧工地使用情况,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考勤以及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职到位情况的监管,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

(三)请各县(市、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检测机构检查力度,督促在建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各参建单位应参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

附件:1.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清单

2.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项目清单

3.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项目清单

4.起重机械存在问题的项目清单

5.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清单

6.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分扣分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文件下载:

附件1—6.doc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wjzl/t26188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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