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住建局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11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日期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1 | (四住建)处罚〔2025〕4号 | 四平市平东医院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行政处罚 | 四平市平东医院 | 12220303412703802G | 韩荛 | 四平市平东医院申请办理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疗专项配套工程施工许可证,按工作要求2025年9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室内装修已基本完工,剩余部分已停止施工。经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核查:该项目2024年5月8日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装饰装修工程已停工,项目总造价407.0936万元。因铁东区政府、铁东区卫健局工作要求,按照2024年四平市铁东区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开工建设。但建设单位未及时上报,认定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建设,按照监管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 四平市平东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疗专项配套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因该项目为新冠疫情防控配套项目,是铁东政府及四平市铁东区卫生健康局要求开工建设,并非四平市平东医院主观违法,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第十二条、《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吉林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11条及《四平市住建局从轻处罚清单》,限期补办施工许可证,并处4.070936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2025年11月4日 | 2025年11月4日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四住建)处罚〔2025〕5号 | 四平市平东医院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行政处罚 | 辽宁乐金建设有限公司 | 91210100769570109J | 谢潮 | 四平市平东医院申请办理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疗专项配套工程施工许可证,按工作要求2025年9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室内装修已基本完工,剩余部分已停止施工。经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核查:该项目2024年5月8日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装饰装修工程已停工,项目总造价407.0936万元。因铁东区政府、铁东区卫健局工作要求,按照2024年四平市铁东区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开工建设。但建设单位未及时上报,认定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建设,按照监管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 四平市平东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疗专项配套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第十二条、《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49条及《吉林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134条的规定,限期补办施工许可证,并处1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2025年11月4日 | 2025年11月4日 |
(初审:封君 复审:王位军 终审:杜胜垒)
原文地址:http://zjj.siping.gov.cn/zwgk/fwsyqysgg/202511/t20251113_7528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