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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2025-10-16 09:02:00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机构监管,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促进检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质量检测机构、全市在建工程(含人防工程)监理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主要检查质量检测机构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情况,从机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人员管理、场所环境、仪器设备、样品管理、检测方法、记录和报告、档案管理(重点核查检测可视化管理)、执业行为、《综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实践操作考核等十二个方面进行检查。

(二)监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主要检查监理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情况,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合同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监理机构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履行情况;监理机构是否存在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企业证照等行为;监理人员在岗情况,与投标承诺或监理合同约定是否相符,人员变更是否符合要求;监理人员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签字监理”等行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和违规施工行为处理;见证取样送检可视化管理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10月份开展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1月份开展监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我局组织检查组,随机抽取全市质量检测机构、全市在建工程(含人防工程)监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检测机构、监理机构主体责任。各检测机构、监理机构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二)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对所在辖区检测机构、监理机构的检查,联络被查机构(提前通知检查对象不得早于检查开始前24小时)。并于10月20日前将《在建工程汇总表》(见附件)报至邮箱812254132@qq.com(联系人:蔡凯;电话:0527-84387352)。

附件:在建工程汇总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在建工程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监理单位

总监

联系电话

工程进度

是否为为民办实事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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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510/7806ed7e7c9b4c9a87fa4074f6e212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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