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中秋 国庆节假期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发〔2025〕46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5〕55号)要求,全力确保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
各地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周密部署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要采用“网格化”安全监管模式,按照监督人员分配监管项目,确保责任到人,要做到所有在建项目有人监管、发现的问题能够督促整改,特别对停工项目加强巡查监管,防止企业或人员违规入场施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隐患治理
(一)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认真组织宣贯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明确辖区项目清单、起重设备清单、危大工程清单,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违规电气焊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预防高坠“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方面的检查,认真做好吊篮安拆、使用管理。
(二)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两节”期间,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动火审批并在“我的宁夏”app报备;六级以上大风要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和吊装作业;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顶升、加节等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告知属地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查验安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并进行旁站。
(三)持续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考虑到节日期间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心理波动,利用晨会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技术交底、播放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除从业人员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严防“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做到市场现场工作联动。检查现场时,要同步核查企业资质、安管人员配备情况,对“三包一挂”行为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查处节假日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情况,严防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测预警,形成协调联动
(一)强化气象灾害预警机制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及时向辖区企业、项目发布雷电、暴雨、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的时效性。
(二)强化应急处置。提前做好调度部署,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遇有灾情或险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jst.nx.gov.cn/ztzl/gczlaqjd/gczlaqjg/202509/t20250929_5044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