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的风险提示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5〕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作出风险提示:
一、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
二、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零首付”“首付分期”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
三、不得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收入证明、虚假流水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
四、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等其他种类贷款资金。
五、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为客户
买卖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时,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了解客户身份信息及其交易目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拟进行的房屋交易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六、不得向身份不明的客户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的,可以拒绝向其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并根据情况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极大危害,也给购房者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1.法律风险:伪造材料套取银行贷款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旦被查实,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财务风险:“首付贷”“零首付”等行为往往伴随着高额的手续费、利息以及虚增的购房成本。购房者可能在短期内面临巨大的还款压力,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还款,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还可能面临房屋被银行收回、被追讨债务等后果,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3.行业信誉风险: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此类违法违规活动,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处曝光,将严重损害自身的信誉和形象,失去客户信任,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可能面临被行业清退的风险。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充分认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坚决杜绝参与违法违规金融业务;同时,积极引导购房者树立正确的购房观念,理性购房,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解决购房资金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自查自纠,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
2025年9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gsgg/202509/87640674f38942379675425fbf94774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