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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5-09-25 08:44:21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区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做好2025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期间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判安全风险,严密部署,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严格督促各房屋市政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以及天气因素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克服节假日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监管,全面排查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按照《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安全生产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节假日前后自查和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取样员、机械员、劳务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考勤。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对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排查。并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棚等安全设施等开展排查整治,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是否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再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对起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检查,严厉查处打击无安装拆卸资质进行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安装拆卸人员无操作证件的,塔吊、施工电梯司机无证上岗的、起重机械检测备案等情况。

(四)严格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建筑工地生产、生活明火审批制度,扎实有效做好施工现场与农民工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生活区、办公区、集中停放充电区等消防安全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热得快、碘钨灯等设施,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发生失火和触电事故。督促各项目部要根据火灾特点,切实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彻底消除消防不安全因素,避免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应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到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停止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脚手架安拆等室外高空作业,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科学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作为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二)严格督查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工作,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组织力量处置,迅速有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5996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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