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建局关于征集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专家及机构库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业务处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省建设监理协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完善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规范专家库管理,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技术咨询、业务培训、活动保障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经研究,决定组建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及机构库,征集专家库专家和机构库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满足《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的从业人员及单位机构。
二、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0月24日(工作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或推荐
1.专家申报。采取专家自愿申请、单位或组织推荐等方式申报。由专家个人填写《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申请表》,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填报《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申请汇总表》后,报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安全处。
2.机构库成员单位申报。采取单位自愿申请或组织推荐等方式申报。由单位填写《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申请表》及《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申请汇总表》后,报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安全处。
3.申报地址:五华区人民中路216号丰园大厦B座5楼519室。
4.联系电话:0871-65362849。
5.电子邮箱:1161939001@qq.com。
(二)收集及初审
市质安总站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初审。对资质、从业年限、年龄等条件进行初筛,对不满足基本要求的不予纳入。
(三)审核与公示
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及机构进入公示名单,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与入库
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及机构,分别列入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机构库并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对入库专家及成员单位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辖区内相关企业、机构、从业人员积极申报。
(二)积极参与。请各企业、机构、从业人员积极参与。
附件:1.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
2.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1.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申请表
附件2.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申请汇总表
附件3.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库资质(资格)条件表
附件2.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昆明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事故应急专家库申请汇总表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5-09-22/50215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