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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9-11 08:52:50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申请住房保障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建住房〔2025〕208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海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琼营商办〔2025〕22号)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海南省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海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琼营商办〔2025〕22号)要求和省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改革,提升住房保障领域政务服务效能,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海易办”总门户枢纽作用,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体系,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材料整合简化、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共享,推动申请住房保障(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件事”集成联办,大幅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不断提升群众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责任分工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做好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组织协调、工作方案制定、项目推进、效果跟踪、评估评价、应用培训、政策宣传、总结推广等工作;配合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和省大数据发展中心做好“海易办”平台“一件事”系统的开发配置和对接融合。

(二)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参与业务梳理、方案制定;负责“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建设,实施“海易办”平台的系统开发、对接融合、数据共享,在信息化建设上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工作。

(三)省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建设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服务专区建设、试运行和正式上线工作。

(四)省公安厅:负责与“海易办”平台、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个人身份(户籍、居住证)和车辆信息通过接口共享核验。

(五)省民政厅:负责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系统与“海易办”平台、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接口的对接,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和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核验。通过海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审核公租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情况。

(六)省教育厅:负责学历信息管理数据与“海易办”平台、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学历信息共享核验。

(七)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数据与“海易办”平台、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历史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核验。

(八)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管理数据与“海易办”平台、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实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共享核验。

(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残疾人数据信息共享,实现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接口的对接,完成残疾人信息核验。

(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信息核验工作。

(十一)各市县政务服务部门负责保障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的窗口收件等线下流程有序衔接,提供帮办代办、引导办等服务。各市县住房保障等部门依据职责和要求,强化工作协同,共同推进所在辖区的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改革举措,优化审批办理。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办事方式多元化

1.实施线下“一窗承办”。推进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统一进驻市县政务服务大厅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综合服务窗口或专业服务窗口提供办理和咨询服务;支持市县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自助服务专区,配置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全天候办理服务;推动已设有自助服务专区的市县将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纳入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服务,实现申请住房保障窗口端、自助端等多种方式线下办理。

2.实施线上“一网快办”。在“海易办”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提供统一入口服务。以“海易办”平台和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为依托,打造面向工作人员的申请住房保障业务审批支撑平台;以数据接口方式对接联通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和“海易办”平台,开发上线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PC端和移动端服务应用,实现申请住房保障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随地办。

(二)推动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办事流程最优化

按照“四减两免”要求,对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编制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基本目录、申请表单、服务指南、情景导服,制定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业务流程图,明确各事项办理前后关系,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

(三)推动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办事材料最简化

1.促进部门数据共享。推进与省级公安、民政、资规、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审批业务平台互联,打通横向数据接口,消除数据壁垒,促进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住房保障申请人家庭成员个人身份信息、低收入人口信息、婚姻信息、车辆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交易网签备案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学历信息等在线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材料一次提交,减轻申请人负担。

2.编制申请材料清单。对市县现行申请住房保障涉及的材料进行全面摸底,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标准化梳理,编制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事项申请材料清单,通过数据核验、证照共享、材料去重等方式,实现办事材料最简化。

(四)推动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办事成本最小化

1.增强帮办代办能力。推动建立和持续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住房保障申请陪同办、优先办等服务。统一制定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知识要点,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在全省各级12345热线提供申报指引和解答。

2.提升智能办理水平。推动新技术在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办事服务具体场景中的应用,完善申请人信息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推动申请住房保障服务事项网上平台全链条线上办、全省通办,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申请住房保障“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在PC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多端获取”,方便申请人即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五)推动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审批过程智能化

1.推动智能秒批应用。一是针对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场景。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导向,推动市县优化简化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要求,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系统自动核验、即时出件,实现“提交即批、结果秒知”。二是针对低保低收入群体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场景。申请人在系统内填写本人信息后,通过系统核对申请人低收入身份信息,核对通过后,系统直接调取申请人家庭成员信息,申请人免于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免于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和公示环节,由系统自动核验对比家庭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出件。

2.推动免申即享应用。针对低保低收入群体开展资格年审场景。系统自动根据设定的年审时间,直接调取民政部门相关家庭成员信息,对比家庭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主动向申请人推送确认通知,确认无误即完成年审,无需另行申报。

四、工作计划

(一)对接准备阶段。2025年9月中旬前,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服务指南、业务流程图等,明确职责分工,整理完善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按照“一件事”标准分别开展单事项梳理工作。

(二)攻关开发阶段。2025年9月底前,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攻关建设工作,开展服务事项对接、专区建设等工作,进行业务系统改造、打通业务接口,消除数据壁垒。

(三)上线应用阶段。2025年10月底前,开展线上线下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试点运行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开展排查和优化,提升服务质量。

(四)推广应用阶段。2025年11月底前,梳理试点工作经验成效,完善并发布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服务指南,加强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在全省开展走流程验证、启动分批分步推广应用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事关市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改革工作按时推进。各市县要为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加快推动改革事项落地,全面保障办事群众“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方便办”需求。

(二)持续提升,注重成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牵头各协同单位,持续推进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提升工作。各市县、各部门要及时核实处置群众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诉求,发现不符合群众和审批服务要求等堵点难点问题或提升能力的新点子、新方法,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反馈。

(三)加强协同,宣传推广。省级各部门应加强各市县对口部门的层级指导,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推动住房保障申请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升级,通过公众号、政务网、新闻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不断提高改革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事项清单

2.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附件1

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

具体内容

业务办理涉及具体事项名称

涉及部门

完成时限

1

新增公租房资格年审事项

在现有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资格申请事项基础上,新增公租房资格年审功能模块,推动该事项免申即享应用,针对低保低收入群体开展资格年审场景,系统自动根据设定的年审时间,直接调取民政部门相关家庭成员信息,对比家庭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主动向申请人推送确认通知,确认无误即完成年审,无需另行申报。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核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核验

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社保缴费信息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核验申请人学历信息

省教育厅

核验残疾人身份、等级信息

省残联

核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4类低收入人口范围

省民政厅

保障性住房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核验申请人婚姻信息

核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居住证等身份信息

省公安厅

核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信息

2

新增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事项

在现有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资格申请事项基础上,新增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功能模块。申请人在取得公租房资格后,可直接申请后续住房租赁补贴,完善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服务,解决现有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仅有资格申请功能的问题,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流畅的业务办理体验。

核验是否具有公租房保障资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

核验租赁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租赁证管理系统

3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事项

新增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事项,推动该事项实现智能秒批应用,通过简化事项材料要求,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为导向,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系统自动核验、即时出件,实现“提交即批、结果秒知”。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核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核验

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4

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事项

新增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事项,完成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功能模块开发。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核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核验

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历史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

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社保缴费信息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核验申请人学历信息

省教育厅

核验残疾人身份、等级信息

省残联

保障性住房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省民政厅

核验申请人婚姻信息

核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居住证等身份信息

省公安厅

核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信息

附件2

申请住房保障“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原文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6/202509/6aaf69245f824a4dae880486b84e8c5e.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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