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关于2025年上半年2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将2025年上半年2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如下:
1.塔吊加装第四道附墙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且未组织专家论证
2025年3月21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塔吊加装第四道附墙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且未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四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规定,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2025年4月2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将该塔吊予以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企业上述违法行为移交至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2.报审电工未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025年4月2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建筑垃圾环保利用项目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报审电工(姬某)未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三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规定,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现场电工停止作业,更换为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电工,并针对相关企业上述违法行为给予扣除信用分值的处罚。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www.nxzw.gov.cn/zwgk/bmxxgkml/szfhcxjsj/fdzdgknr_49631/aqsc_49666/202509/t20250904_5010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