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关于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政务事项的通知
2025-08-25 10:53:51
柳建管字〔2022〕29号
关于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政务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自治区住建厅同意,我局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柳州市本级监管项目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政务事项,各建设单位、个人无需办理该事项即可按工程建设审批流程进入下一环节。
各县(区)、新区可参照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zcwj/zcgf/t20220816_31185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