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建厅关于贯彻实施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
2025-08-19 08:28:4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粤建市〔2025〕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粤建市〔2025〕196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卢生,联系方式:337519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粤建市〔2025〕196号).pdf
原文地址:https://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2048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