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关于印发《2025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1日
2025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一)在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通过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检查事项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人员、设备等配备达标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
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1.《淄博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相关文件、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督查和整改落实记录。
5.对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的追踪整改以及处罚情况。
6.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核查情况。
三、明确分工
(一)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市政企业资质由局城市建设科负责;监理企业资质由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建筑施工(市政企业除外)企业资质由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三)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等单位依据职责配合实施。
(四)建设各方履约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负责实施。
(五)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房屋建筑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市政、园林、燃气及供热项目由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应落实。部分职能移交其他部门的,将本方案抄送相关部门。
四、进度安排
(一)部门、企业自查自纠。7月30日前,各区县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并通知相关企业同步开展。
(二)市级督导抽查。8月15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项目。
(三)省级督导抽查。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导组,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整改落实。10月20日前,整改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并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要求
1.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填写完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
2.被抽查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4、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5.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7月30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8月15日前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附件8)和检查企业、项目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9月1日前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抽查不少于135个项目和180家企业。
(二)随机抽查暗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暗查,暗访暗查结束后通知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对其检查行为进行督查。
(三)按时进行报送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7月22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分工,及时将负责行业的企业、在建项目名录库报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四)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附件: 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联络人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4.工程监理企业抽查记录表
5.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6.项目抽查记录表
7.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
8.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检查表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80.3612/doc_68a28721fc8399d1e97180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