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制度》(泰建字〔2025〕6号)的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了更新,确定于兴银等83人为泰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论证专家(见附件1),刘建等109人为泰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专家(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入库专家要认真履职,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把专家履职情况作为专家复核工作的重要参考。未被列入山东省或泰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论证专家库的专家,不得从事全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工作。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泰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泰建发〔2022〕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泰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论证专家库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xlsx
2.泰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xlsx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5/8/13/art_45135_10311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