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于2025年下半年高新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2025-08-15 09:46: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督促各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站)关,经区治超联席办成员摸排,现将我区2025年下半年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2025年下半年高新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
福州高新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fzgxq.fuzhou.gov.cn/zwgk/tzgg/202508/t20250812_50608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