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级启用新疆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打通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的数据链条,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以信息化手段严守工程质量安全底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政府、企业、项目三端为基础的互联互通服务平台。我厅将原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优化升级为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拟于近期上线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和范围
1.启用时间
2025年8月15日起一体化平台正式启用,自发文之日起,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可登录平台,熟悉系统环境,试用系统功能。(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附件2)
2.使用范围
一体化平台用户包含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已自行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地区,应按照一体化平台数据交互接口标准(详见附件3),整合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系统数据,完成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信息共享、数据推送等工作。
3.登录方式
登录网址:https://zajd.xjjs.gov.cn:8288/loginSso/index.html
登录平台后,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人员通过微信扫码或CA认证进行账号登录。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由企业端进行账号注册和登录。
二、一体化平台主要功能
通过优化系统功能,采取一级部署,区地县三级使用的方式,建设服务于工程项目建设全周期、全流程的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服务平台,主要功能包括:监督项目申报管理,监督告知书、监督计划、监督交底的编制和查询,日常监督检查,分部、分户和竣工验收管理,质量监督报告的编制和查询,工程质量保险,工程培优创优,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管理,检测机构管理,检测数据查询,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考试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启用一体化平台是推进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责部门(科室),负责抓好本地区一体化平台应用工作,确保平台应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运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加大对一体化平台应用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责任落实。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对一体化平台使用进行线上培训和线下服务指导,各地要加强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要求,指导相关单位规范使用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管理。
(三)反馈完善。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平台试运行的窗口期,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使用,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我厅反馈,便于平台后期优化完善。
联 系 人:张雨晗,0991-8815500,8868367(传真)
联系邮箱:328727440@qq.com
技术支持电话:13579273588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附件1.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监管端).docx附件3.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平台检测数据正式环境交互接口标准.docx附件2.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端).docx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508/c2a279737118490e8c702023f1d27a9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