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扎实推动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巡察整改思想认识。局党组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反馈会议有关讲话、局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和反馈意见文件印发各基层党组织,要求各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安排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落实落地。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研究整改工作、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协调重要事项环节,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包含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有任务、目标有要求、推进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加强跟踪督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慢的及时督促提醒,形成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过程化督导的工作闭环,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着力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补短板、从制度上堵漏洞。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相关政策举措,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成功入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推动《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等,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与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作风、提质效、谋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推动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不到位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
整改情况:
①以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名义印发《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同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工作要求,压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的各个环节工作责任,确保深入学习领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一是对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主题摸底统计,作为谋划2025年度学习计划的参考,根据市委宣传部《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并督促各局属单位参照制定计划。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局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的通知》,对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学习实效、严格制度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局属7个事业单位党委均已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的要求。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落实,2024年12月11日—12日,对局属单位党委中心组每月学习情况、学习计划、学习成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了情况反馈会,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研究指导全局性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
①为加强对未来发展的系统谋划,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确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4项,其中3项为“十五五”专项规划,1项为中长期规划。目前4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市政府批准,开始实施编制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经费使用、规划验收等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后进行规划发布。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以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名义印发《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局党组会议事内容“重大决策事项”中,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业务工作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中长期规划、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事项”等13项内容,对照市级改革工作计划台账及时提报相关议题,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住建工作实践。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2025年起,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均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2025年2月8日,第4次党组会已完成研究审议《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月19日印发实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聚焦“项目深化年”谋划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1)对经济部门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提高对经济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住建领域经济工作,按时传达学习上级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2024年12月26日,在2024年第35次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1月22日,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2月20日,在全市住建工作会议上明确,2025年全市住建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要求,重点实施住建“12419”工程,即坚持“一个总牵引”(项目提升年),对接“两大需求”(经济发展、民生福祉),锚定“四个目标”(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建设“四好”系统工程、叫响“济南建造”品牌、打造“住建服务样板”),突出抓好19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省会住建事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一是召开全市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工作推进会,盘点全市房地产工作情况,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优化政策。牵头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相关政策举措的通知》,制定持续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推进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7条措施,落实“止跌回稳”要求;2025年4月,联合多部门开展“促进住房领域消费专项行动”,从动态优化调控政策、稳步提升住宅品质、优化服务监管等23个方面联合发力,共同促进住房消费;5月底,推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予以总房款0.8%-1%的购房补贴,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三是召开线上线下房展会。2025年上半年,先后举办“2025山东省暨济南市高品质住宅展示交易会”,“住福万家·安居齐鲁2025济南市夏季购房节”,同步发放5000万消费券,采用线上展示、线下促销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活动,吸引群众购房置业。四是指导行业协会、各区县住建部门搭建行业、房企、企事业单位沟通平台,推介优质楼盘项目,开展群(团)购促销和以旧换新活动,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整改结果:未完成(正在整改)
(2)推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发展新模式有差距。
整改情况:
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立法研究,从法律层面出发,明确产业规划在城市更新中的关键地位,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与保障。《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已列入市人大“跟进制定类”名单。二是夯实技术保障支撑。深入开展制度研究并于2025年2月14日正式印发《济南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从专业技术角度为实施主体提供精准指导,助力其科学、高效地开展产业规划研究,确保城市更新项目在技术规范的框架内有序推进。三是加强招商推介力度。继续扩大城市更新项目推介会、产业招商大会成果,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济南城市更新。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②申报并入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坚持早谋划早推进,理清2025年申报工作思路和城市更新行动建设方案编制思路。谋划2025-2027年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形成《济南市城市更新行动(2025-2027年)工作方案》和《济南市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库》。2025年5月27日,济南市顺利完成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城市更新行动竞争性答辩。6月4日,财政部公示了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结果,济南市成功入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用力不足问题
(1)解决住房突出问题成效欠佳。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有关区及建设主体加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度,抓好工程质量管理,2024年开工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001套,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沟通汇报,2025年1月,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和封闭管理办法》(济政发〔2025〕3号)。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高品质住宅谋划建设起点不高。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打造市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对于市级及以上确定的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各拨付节点留存比例可降低十个百分点,激发企业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的积极性。2025年2月,指导行业协会举办高品质住宅展示交易会。提供政策支持,打造济南智想城高品质居住示范区。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建立高品质住宅项目库。按照国家、省关于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市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优先推荐为省级高品质住宅、广厦奖、泰山杯项目,鼓励房企开发建设“好房子”。
整改结果:未完成(正在整改)
(3)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收存管理,完善优化系统功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理解和遵守监管规定,提升预售资金缴存管理质效。加强政银对接力度,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莱芜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组织30家监管银行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升级房地产信息系统相关功能。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多措并举力促欠缴项目尽快完成追缴工作。一是按程序时限对欠缴配套费的建设单位下达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并按法定时限移交法院。二是完善追缴体制机制,建立解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欠缴问题长效协同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制度,明确追缴工作流程。同时强化与审批部门的协同配合,从源头化解配套费欠缴问题。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征收窗口、电话催缴、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申报流程、拒缴后果等方面进行宣传,让“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为建设主体的行动自觉。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4.关于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存在偏差问题
(1)老旧小区改造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
①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督促区县严格落实“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的工作原则。制发《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措施》,督促区县进一步落实小区短板排查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制定改造方案,将居民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内容,切实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用好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鼓励居民个人积极出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落实资金共担机制,以充足的资金确保小区改后“既好看又好住”。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督促责任区拿出有力措施,尽快整改个别项目出现的改造内容不全、改造标准不高的具体问题。对整改成效,居民代表现场验收并表示满意。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
①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我市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促进物业服务提升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关于规范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通知》,聚焦公共收益、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装修垃圾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等事项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展小区检查731次,累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11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重点整治问题小区41个,约谈物业服务企业64次。二是强化督导巡查。结合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现场巡查,对12345工单数量排名前30名的小区开展现场巡查督导。指导相关区县、街道和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针对重点小区和难点问题销号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对2023年已公布的“泉城红色物业”星级企业名单认真梳理分析,对8家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撤销“泉城红色物业”星级企业称号。对拟认定的2024年“泉城红色物业”星级企业名单,增加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认定协查部门,并根据协查反馈对名单予以修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推动形成历史建筑保护合力不够。
整改情况:
①加强执法检查。于2024年底开展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张夏火车站”“小安村回民清真寺”等历史建筑,通过实地检查,查看保护责任人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各区县保护意识,压实保护责任。济南市经七路第一小学图书室、荣誉室屋面、瓦片破损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开展实地督查。2025年1月中旬,赴各区县实地督导,加强各区县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现场发放《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通知》,重申保护要求,进一步督促各主体落实保护责任。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严格制度落实。一是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大调度督导力度,通过开展实地督查等方式,检查各区县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收集各区县巡查记录,督促各区县发动人员力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二是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双重联动”机制。市级部门联动,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向市委报送历史建筑保护等年度工作情况的常态化机制。5月6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向市委报送的《关于2024年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区(县)联动,相关区(县)同步向区(县)委报送本区(县)历史建筑等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历史建筑保护格局,进一步增强保护合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关于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不足问题
(1)推进“新城建”试点建设成效不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调度与责任落实,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抓好新城建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完善新城建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创建月报制度,每月调度各基地产值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相关问题。2024年底各园区产值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二是“新城建”产业基金由起步区济南先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绿色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平台共同组建,属于市场化运作投资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和基金管理规范。随着“新城建”工作常态化开展,我局将继续完善住建领域招商项目推进台账制度,配合基金做好相关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
①修订《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于2024年11月17日起施行。新的《实施意见》重新梳理了支持政策,在建筑容积率与建设手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重点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发展。集中整改期间,全市已有9个项目共201419.83平方米享受支持政策。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地走访调研宣传省、市帮扶政策,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建筑业产值等,解决企业问题,助力企业资质升级。进一步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成立海南及川渝区域党委,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项目,助力企业拓展省外市场。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开展上门服务,了解拟入库单位实际经营现状,协助企业整理材料。出台《济南市建筑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联合区县住建部门做好政策宣贯,促进优惠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未完成(正在整改)
(3)“智慧住建”赋能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
①2025年4月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鲁建建管字〔2025〕2号),文件明确将建立全省统一监管平台,并要求各地市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省外产生的相关信息,由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和录入,或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一体化平台、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自动采集录入,要求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行采集相关信息。目前省厅系统仍在建设中,我局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待省厅系统搭建完成后尽快对接并完善我市建筑企业相关信息采集机制。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②对装配式建筑监管系统三大模块27项功能进行全面梳理,加强数据监管功能融合整改。对16项功能进行升级完善,将产能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追溯中项目管理等功能基于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融合为15项功能,实现数据共享和便捷管理,避免用户重复录入和多系统切换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系统绩效评估和自评价工作,已制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系统效能及数据应用监管制度》,根据制度开展了常态化监管工作;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全国试点工作,已在住建领域形成了全生命周期数据链条,赋能建筑市场监管等业务工作,形成了典型应用场景,下步将持续挖掘数据赋能作用,拓展数据应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完善工作责任清单,根据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及时调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等领导机构,明确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通报全市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意识形态阵地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对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落实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局属事业单位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对局系统现有网站、新媒体(含微信公众号)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建立新媒体工作台账。完善局内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全面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新媒体建设的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不断建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短板方面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
①健全责任体系。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7部分22个方面具体任务,紧盯纪律要求,细化各项工作,拧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完善监督推进机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通过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目标,强化责任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抓实谈话式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处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切实扛牢“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④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各直属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汇报并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坚持严的基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①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召开全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各层级党员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中央、省、市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落实案件通报制度,定期梳理通报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强化跟进督导检查。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查阅学习记录,提出改进建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纪律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1)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离济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公文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①严格公文管理。认真做好制发文件登记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提高公文质量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公文工作责任主体,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批、印制、校对、报送流程,强化公文工作监督,进一步提升全局系统公文工作水平,2025年以来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27个。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全面梳理包含《合同管理制度》在内的现有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各项制度规定的新要求新标准,及时修订补充。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财务及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①全面清查梳理往来款项,一一核对账目数据,定期召开往来款项清查专题会议。所涉及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已全面梳理;正在使用的科目金额继续保留使用。上述往来账款经查实后,先后向相关单位发送了询证函。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完善制度机制。印发了《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明确了往来款项管理原则及清理核销流程,建立了常态化动态清理机制,为后续往来款项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现有和新增往来账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了《往来款项清理台账》,有效防范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截至目前,已与市财政局就政府采购往来账款进行了核对并依规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④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2025年2月5日起,开展全局固定资产清查活动,目前已全部清查完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印发《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财务审计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济建财字〔2025〕3号),对内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构建了集中统一、全面覆盖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2025年内部审计计划以及2024年内部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按照制度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已启动对4家局属单位的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全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有弱项方面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①以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名义印发《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规定》,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具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程序正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各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学习《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会议报批程序。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执行,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通过后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保重要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同时加强后续跟进,提高决策执行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1)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党组会审议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济建党发〔2025〕15号),并以党组名义印发。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严格党费使用程序,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管理使用党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加强党费使用管理监督,在2024年年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中,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党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对存在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规定的程序,明确发展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2024年11月,组织开展了2022年以来新发展党员质量检查工作;12月开展了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召开情况反馈会,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对2024年年底按期转正的8名预备党员归档前档案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检查,跟踪前期要求整改落实情况,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召开支委会的情况,重新召开会议征求支部委员意见,均表示同意;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未进行群众推荐的情况,党支部重新与多名群众代表进行谈话征求意见,均表示同意。目前,所有党员档案在归档前整改规范、资料完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三星级、四星级党支部,推荐上报了五星级党支部。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就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党支部评星定级各项指标、评定流程、后续管理措施等进行了讲解。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关于整改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
重视程度不够,持续整改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①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加快整改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完善《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在“议事内容”部分明确对巡视巡察未完成整改事项持续研究推进。2025年1月2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4月7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4年全市累计建成海绵城市316.76平方公里,新增51.36平方公里,顺利完成年度任务。为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难度大问题,印发《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公布<济南市房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督促各区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因地制宜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并多次组织专家赴区县开展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自2020年以来,老旧小区改造院落区域等实施海绵城市改造累计40万平方米。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③督促市中区政府落实经九路3号旧城改造项目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运作力度,尽快启动项目后续征收补偿工作。市中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正在制定完善该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④目前已将济南东泰热力公司供热专项配套费滞留资金用于奥体东片区隔压站等项目的建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反馈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长期整改任务仍需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以整改新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推进力度,抓好跟踪问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检视,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在整改期内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按时销号;对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事项,跟进整改举措落实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不断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巡察整改与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把握“经济部门、社会部门、民生部门、安全部门”工作定位,以“项目提升年”为总牵引,进一步加强工作谋划、改革创新,统筹发挥好完善住房供给体系、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提高宜居服务效能的职责作用,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705591;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437-1;电子邮箱:sjwdcs@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8月8日
原文地址:http://jncc.jinan.gov.cn/art/2025/8/11/art_40602_4790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