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住建领域劳动关系协调师(劳资专管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交通和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劳资专管员职业化建设,提高欠薪治理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住建领域劳资专管员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举办。成立日照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负责竞赛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竞赛项目
劳动关系协调师(劳资专管员)
三、参赛对象及资格要求
全市住建项目劳资专管员,且截至本次大赛报名前一年内未晋升过职业技能等级。
四、竞赛方式及安排
竞赛分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竞赛成绩(理论和技能)均达到60分以上的获奖选手,且符合晋升条件的,按照日人社字〔2025〕35号文件有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各施工企业负责汇总本单位参加竞赛的劳资专管员个人报名表并填写汇总报名表,于8月15日前将各参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版,附件2、3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打包发送至市住建局建管中心发展科电子邮箱jgzxfzk@rz.shandong.cn。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市住建项目劳资专管员报名及资格初审相关工作,于2025年8月底前完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竞赛组织工作。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资料由竞赛组委会另行印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待遇激励
(一)个人激励
1.本次大赛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60%。对于获得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可按照有关程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日照市技术能手”。
2.对经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批准,脱产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竞赛的,视同提供正常劳动,不得扣减工资福利。
3.劳资专管员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4.鼓励总承包单位探索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劳资专管员工作积极性,对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资专管员,根据其现实表现和完成工作量,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二)项目激励。
对在建项目总承包单位积极组织劳资专管员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该项目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欠薪违法行为的,在年度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申报全省“标准化安薪项目”中可获一次性加分(10分),并实施低频次日常监管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赛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重要意义,要为发现、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为劳资专管员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宣传到位,确保竞赛取得圆满成功。要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培训,充分调动参赛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纪律,勤俭办赛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比赛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坚持简朴办赛,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充分展示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9月1日前将《日照市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纸质及WORD电子版)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宋昱达
联系电话:0633-8866022
电子邮箱:ldjczh@rz.shandong.cn
附件:1.日照市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docx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