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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住建局关于万坚、冯伟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初审结果的公示

2025-07-31 10:08:44

关于万坚、冯伟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初审结果的公示

近期,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万坚、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冯伟按照程序向我局提交了《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核,万坚、冯伟符合《铜仁市市级才人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856-5282629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trsjs.trs.gov.cn/gzdt_500582/gsgg/202507/t20250729_88350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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